土木工程就是文明工程(XII)
-土木工程與國際關係-(1/2)
文/洪如江;圖/如圖之標題
一、 引 言
人類文明誕生之初,路是人走出來的;善於商業的阿拉伯人,帶駝隊,縱橫沙漠,達數千年之久;利用「古絲路」,中國絲綢及磁器,與印度香料及歐洲的黃金、寶石,相互交易。古羅馬帝國,為了擴張,大修道路、水道橋、與城堡,遠達法國、西班牙、與英國(圖一)。西元1500年之後,航海時代開始,必有海港工程。工業革命之後,鐵路成為西方強國內部的主要交通運輸系統;但在海域,在砲艇外交(gunboat diplomacy)的支持下,輪船開拓全球性的貿易活動,蘇伊士運河(Suez Canal)、與巴拿馬運河(Panama Canal),遂成為強國必須興建的重大工程。在二次大戰之中發現空權是決勝負的兵器因素,超級強國(尤其是美國)不只在國內廣建機場,也要在國外取得空軍基地。
貫穿歐洲大陸許多國家的國際公路與鐵路,早就已經形成網狀結構。英、法海峽隧道,開啟國際高速鐵路的先河;多條歐洲國際高速鐵路正在積極興建之中。英-法海峽隧道工程的另一層意義,在於英、法世仇的化解。丹麥-瑞典跨海大橋工程使得丹麥與北歐大陸連成一塊。近年來,橫貫歐亞大陸的「鐵絲路」(Iron Silk Road)之說躍上大眾媒體,例如England(2006)、Krastev(2006)、等等;如果有障礙,不在工程技術、經濟、或財務,而在於國際關係。
林同棪(T.Y. Lin)教授所主張的「洲際和平之橋」(Inter-Continental Peace Bridge,指白令海峽大橋與直布羅陀海峽大橋)如果能夠建成,世界上的五大洲連成一大洲,不同人種之間的隔閡或許可以漸趨縮小。
當人口爆炸已經成為不可避的趨,糧食、家庭及工商業用水、能源、交通運輸、等等需要,日益升高,大河的水資源開發更行迫切。但許多大河流經好幾個國家,甚至於兩國以河為界,因此,國際關係可能成為水資源開發的障礙。本文將討論歐洲與東南亞大河水資源開發的國際關係。
二、 蘇伊士運河工程與國際關係
蘇伊士運河(Suez Canal),縮短大西洋至印度洋的船行距離達1萬公里之多,節省航行時間及能源;但其通航,方便歐洲國家在非洲以及亞洲的侵略、殖民、及推銷其過剩的工業產品;最大的獲利者當然是英國,包括:運河營運的直接收入,人員、原料及商品運輸的便利,戰艦調動的靈活與海上壩權的維繫;次大的獲利者為投資興建運河的法國。
雖然有些證據顯示早在西元前19世紀就已經有小型運河連接尼羅河與紅海,持續幾百年之後荒廢;西元前約500年,征服埃及的波斯人重新挖通運河,之後,經過多次通、廢輪迴,終於西元8世紀被阿拉伯人廢棄。
真正連通地中海與紅海的蘇伊士運河工程,由法國駐埃及領事Ferdinand de Lesseps自埃及取得特許之後,組織由法、英、埃共同投資的公司,於1859年底動工開挖,於1869年11月17日通航。1875年,埃及將其持股賣給英國,運河營運利益遂由英、法兩國分享。
1882年,英軍攻進埃及,擊敗埃及Arabi Pashan所統帥的軍隊;1888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且承認蘇伊士運河為英國保護的中立區,運河遂掌控在英國手中。1936年,英國與埃及簽訂條約,進一步鞏固英國對運河的控制。1941年初,德國的隆美爾將軍強攻亞歷山大城失敗,奪取蘇伊士運河的野心功敗垂成。
1952年1月12日起,埃及愛國份子,在政府鼓勵之下,發生一連串暴動,要求英軍退出埃及,並發生多次流血及傷亡事件。1952年7月23日,納奎布(Neguib)領導不流血政變,推翻Farouk國王,出任總統。1954年10月,納薩(Nasser)奪權成功,成為埃及的真正領袖,並與英國簽訂條約,協議英軍逐步撤離埃及,隨即出任埃及總統。英軍於1956年6月13日完全撤離埃及。
納薩集團早在革命成功之後就已經規劃興建阿斯旺(Aswan)大壩,美國於1955年承諾出資6500萬美金,並協助向世界銀行貸款2億美金;但因納薩於1955年9月宣佈向捷克購買軍火,西方國家撤回資助承諾。納薩於1956年7月26日宣佈將蘇伊士運河(蘇伊士運河公司屬英、法兩國共有)收歸國有。聯合國安理會提出解決辦法,部份決議被蘇聯否決。1956年10月29日,以色列進攻西奈(Sinai)半島;10月30日,英、法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以、埃兩國軍隊退出運河外10英哩,以色列同意,埃及拒絕;10月31日,英、法聯軍以保護運河為名,轟炸埃及機場並於11月5日進軍運河區。蘇聯立即發出最後通牒及軍事威脅,再加美國與許多國家的批判,英、法聯軍自12月5日起開始撤軍,12月22日全部撤離。1956年11月15日,第一批聯合國維和部隊到達埃及,之後的一個月內,來自八個國家的5000人維和部隊進駐埃及,並開始清理運河內障礙物(沉船)。(參考Martin Gilbert,1999, Challenge to Civilization, a history of the 20th century, 1952-1999)。
阿斯旺大壩在蘇聯的資助下,於1960年1月1日開工,於1970年完工。
三、 巴拿馬運河工程與國際關係
隨蘇伊士運河的順利與成功(1859年底動工開挖,於1869年11月17日通航),法國的Ferdinand de Lesseps 於1880年1月1日開始在哥倫比亞的巴拿馬省興建一條無閘運河,由於瘧疾及黃熱病導致工作人員大量死亡(22,000人)、河岸坍方、出喳困難、與機具生銹,法國人於1889年放棄此一工程計畫。
1902年7月19日,美國國會決議興建巴拿馬運河(Panama Canal)。美國,在羅斯福總統主政之下,收購法國人所有機具及已施工的運河,於1904年5月4日開工。美國為求工程及完工後控制權的順利,支付哥倫比亞2500萬美金,換取巴拿馬的獨立;獨立的巴拿馬回報美國:巴拿馬運河區的控制權。
巴拿馬運河(長77公里)於1914年通航,紐約至舊金山的航海行程只要9,500公里,縮短了13,000公里之多。在2005年,通過巴拿馬運河的船隻達14,011艘(平均每天40艘通過),貨物約2.8億噸。此外,大西洋與太平洋的大量美國戰艦也經由巴拿馬運河迅速調動。
二次大戰之後,巴拿馬取得巴拿馬運河區控制權的要求日益強烈;1974年,美、巴兩國開始談判;兩國於1777年9月7日簽訂條約,保證運河區中立及美國隨時回來使用的權利。美國於1999年12月31日無償將控制權移交巴拿馬。
四、 英法海峽隧道工程與英法關係
1802年起,就已經有人提議開挖英-法海峽隧道。1865年起,英國海峽隧道公司就已經開始海上探測及鑽探。1875年,英、法兩國國會通過法案,特許海峽隧道公司99年經營權,開始使用隧道鑽機開挖;1882年,海峽兩岸且各挖一豎井,後因各方(包括英國軍方)反對,計畫終止。1906年至1975年,多次努力興建海峽隧道,皆未成功。其最大阻力,除了英、法長期不和與互相仇視之外,英國軍方尤其擔憂法軍經隧道進攻英國。1980年代開始,英、法兩國再啟戰爭的疑慮已經消失,兩國政治領袖(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與法國總統密特朗)達成共識,大力推動興建連結海峽兩岸的固定式運輸通道。經過各種評估後決定興建高速鐵路型態的海峽隧道,長50.5公里。1988年開工,1994年開始旅客服務。
英-法海峽隧道工程的意義在於英國不在孤懸歐洲大陸之外,英、法兩國的世仇從此風消雲散。將來,橫貫歐亞的高速鐵路南線如果能夠建成,從倫敦及巴黎有可能乘坐高速鐵路直達越南河內。《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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