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學界、業界回應0503組改聯合聲明

回應2018年5月3日組改
「健全工程機關管理架構 落實工程專業管理專業」

工程學界、業界聯合聲明

2018年5月23日

行政院為打造一個「精簡、彈性、效能的政府」,自1990年起著手規劃進行「政府改革工程」(亦即「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歷經22年的討論與規劃,整個組織調整計畫自2012年1月1日起分段實施,2018年5月3日行政院院會已通過組改最後部分之組織法草案。

鑒於此草案在公共工程相關業務之切分與調整,不僅背離各界多年討論定案之組織調整計畫,且其內容在在無法為長期關注工程建設各界人士所接受。說明如下:

  • 徒有組織改造之虛名、卻無精簡整合之實

將工程會所掌管業務分別拆分,併入原非業務權管機構,必須將工程會現有人力拆解轉移;徒有簡化組織之外表,未見功能整合的內在。

  • 變調偏廢之公共建設、生命周期運作難完整

現今任何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一經國發會審定,就會展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監造、維管、營運等全生命周期作業。如今,將原屬單一機構負責之業務,切割分至不同二或三級單位,如何妥善完成重大工程建設計畫?

  • 工程專業非專業領導、不利國家建設之推展

原工程會掌管業務在工程專業主管領導下,職有所司、協調統整、互補有無。而今將各項工程業務依其屬性恣意拆分,為組改而組改、由非專業領導專業,如何能推展我國工程建設?

  • 中央無工程统籌機構,無法協調各部會

原組織改造調整計畫係以增設之交通及建設部「工程產業司」,納管營造業、顧問公司、技師等,另以「基礎建設司」掌管公共建設,職能分工有效率、事權統一易指揮,如今組改草案將相關業務切分歸屬不同單位,將來如何做好指揮、協調與互補工作?

  • 建築業僅是工程產業的一部分

工程產業包含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等劃歸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掌管,似與建築業統一管理,實則僅由原先掌理營造、建築之營建署,改名為「國土管理署」。工程產業不等於建築業,亦絕非建築業的延伸,兩者無法相提並論。

  • 政府採購不是單純的財務採購

政府採購包含工程、勞務及財務三類,工程會早已將各類採購之品質、技術、管理、爭議處理等法令全導入政府採購法內。若將工程與勞務採購全數併入僅具財務專業之財政部,漠視工程與勞務之專業與特殊性,對於整體政府採購執行,將會是個災難。

  • 工程產業納入內政部、違背接軌國際之政策

政府所推動的「新南向」與「海外拓點」政策,均與工程產業及外交工作密切相關,如今將工程產業劃歸「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試問如何以內政之視野,推動接軌國際的政策?

  • 漠視工程技術及產業發展、影響人才培育深遠

一旦工程之技術及管理等機制漫無章法、非由相當層級機關統掌業務,將會產生弊病叢生的工程亂象。未來年輕學子求學及就業,不再嚮往工程行業,工程教育將無吸引優秀人才誘因,影響國家人才培育深遠,工程教育必將崩盤,長此以往國家經濟建設必受嚴重衝擊。

回應2018年5月3日組改
「健全工程機關管理架構 落實工程專業管理專業」

工程學界、業界之訴求

2018年5月23日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及能源產業,端賴健全制度、優秀人才、創新技術,政府與產業共同努力方可達成。我們全力支持行政院組織改造,期盼與政府共同營造國家優良工程環境,將台灣建設成為全世界一流國家。日前通過之行政院組改草案無法發揮整合與專業功能,組改後的「交通及建設部」亦無實質建設內涵;我們主張「健全工程機關管理架構、落實工程專業管理專業」,並提出以下訴求:

  • 支持組織改造、維持事權統一
  • 善用專業人力、強化政府效能
  • 專業管理專業、指導協調並重
  • 重視工程產業、提升管理機關
  • 落實專業管理、舉辦公聽會議
  • 創造工程願景、促進學界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