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土木系傑出校友辦法的一段歷史

為大力推動系務、校友及師生的群心帶動台大土木系往前發展,在民國81年接任土木系主任時推動幾件系務,包括重新整理校友通訊錄、成立台大土木文教基金會、加強校友會聯結活動、及支持系學會與所學會活動、籌辦台大土木50週年等活動,使土木系和校友會及基金會形成鼎之穩健三腳。屆時,特別於民國82年3月25日制定了「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所傑出校友獎頒發作業要點」,來獎勵本系或本所畢業之校友,其在社會各領域任職或服務而有實質貢獻,並尊重工程倫理與專業道德,足為表率者。近30年來,獎勵各年齡層傑出校友無數,也是每年校友大會最重要的活動,獲獎學長之老中壯各屆校友齊聚恭賀,運作非常順暢。有些制定精神是頗為開創,並值得一提,使大家更能體會此獎項之意義。

基於台大土木系歷史悠久,校友在產官學研界更有專業,傑出人才很多。如果,強予評選比較,可能會流於錦上添花,有失公允。故考量各屆之廣度,在大學部凡本系系友畢業每滿20年、30年、40年、45年,由該屆系友互選共同推薦一位侯選人。使年輕校友很早就有機會獲獎,且經由互相熟悉的同屆同學推薦,特具意義。研究所則依前述原則,由各研究分組依前畢業生大致比例,由各組教師推薦。所以「各屆機會相等、各年齡層均有、各屆自行推薦」是辦法之精神。

至於,沒有列入條文中的是「系上老師是否應給獎?」。當然,如果符合系所友基本資格,不應排除。但是,若從另一方面考量,大家是可以思考的。此獎是「土木系」頒給「校友」,我們教師都是土木系的主體,而校友都是土木系老師的學生。每屆得獎人有限(大學每屆5人為限),能夠優先提供給「校友」最好。另外,依個人來看,我們能夠有幸在母系教書,培育一代代優秀土木人,土木系給教師的福氣已經是無限了。而且,做為教師,我們有很多管道從敎育部、科技部、學協會等領獎,或許建議將傑出系友機會優先提供給「校友」。每屆看到他們獲獎,內心真是充滿喜悅及祝福。

當然,如果在各屆學長推薦前就有一些這方面的考量,那教師們也不會面對被推薦後推辭之困難。以上之説明,沒有針對任何人,祇是作為當時建立辦法的系主任,及恰為本屆遴選委員會委員,斟酌再三,考慮也不適宜提案去修改辦法,弟就告訴謝尚賢主任,冒昧由弟撰寫這篇經驗歷史,和大家分享。謝謝大家!

陳振川 (5/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