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風 111 期 特別報導 |
土木,開麥拉!
2017 臺大土木微電影有獎徵片活動 |
你你所看見的土木工程是什麼模樣?
你所知道的土木工程是什麼形象?
你所了解的土木工程有什麼價值?
你所期待的土木工程,又將有什麼樣嶄新的未來?
這一次,我們不用文字,而是用影片來呈現。
在8分鐘之內,把你眼中所見、心中所想的土木工程轉換成畫面,讓大家都看見。
一、參賽資格
- 每組至少須有一名臺大土木在學學生或校友,或曾修習(當學期可)「土木工程與世界文明」課程之臺大在校生。
- 每組參賽件數不限,個人至多重複三組。
二、競賽時程
- 企劃案報名徵件:2017年(以下同)2月6日(一)起3月5日(日)止
報名延至 3 月 5 日
- 企劃案內容需包括「影片主題」、「故事大綱」、「腳本」等,格式為PDF檔,如曾參與製作其他影音作品,亦歡迎提供為參考之用。
- 報名者須提供成員名單(及就讀證明),並填妥「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掃描檔(組內每一參賽者均需個別親簽)後提供掃描檔。
- 在學生請提供「學生證影本」,若為雙修、輔系同學則請系所開立證明;校友請提供「校友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若為「土木工程與世界文明」修課學生,曾修習者請提供「當學期成績單」,目前修習者則請該課助教開立證明。
- 投稿成功之作品需符合上述規範,未完成報名流程者,視同放棄報名資格。報名者所填寫、上傳之檔案、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底備份,恕不退還。若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 微電影影片交件截止日:4月5日(三) 止
- 影片最末需放置主辦單位之LOGO畫面(報名成功後將以E-mail通知予各組聯絡人);附加方式可自行發揮創意,惟不可任意更動LOGO圖案。
- 提交後,主辦單位有網路公開和任意使用權。
- 參賽作品檔案名稱為「團隊名稱_微電影作品名稱」,影片像素至少為HD 1280(W)×720(H)以上,格式為MP4、MOV等,以彩色影片為主。視覺需清楚、無馬賽克延遲為原則。
- 影片需加上中文字幕,語言表達以中文為主。
- 影片拍攝完成請將作品燒錄成光碟(DVD或Blue Ray光碟),於3/9(四)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臺大土木系潘小姐收(郵戳為憑)。
- 網路初選:4月7日(五)至4月28日(五)
- 將於4月7日(五)起發行至活動創設之臉書粉絲專頁上,讓網路大眾按讚及分享。
- 將「按讚人次」和「分享人次」依權重加成(1:5)結算人氣高低,取「最佳人氣入圍」,共計五名。
- 另由二位主辦單位所邀請之推薦人推薦,取「專家推薦入圍」,至多兩名。
- 決選:4月擇日進行
- 由七位評審委員(台大土木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臺大土木校友聯誼會理事長、臺大土木工程學系主任、土木領域委員兩位、非土木領域委員兩位)於4月內共同討論並投票決定之,採多數決。
- 評選標準以「主題適切度」、「腳本內容」、「創意呈現」、「拍攝技巧、後製技術」等各面向,由七名評審委員討論決定。
- 選出「特優獎」、「優等獎」及「佳作獎」各一名。
- 微電影得獎名單公佈
- 預定於5月底於網路上公告決選結果。
- 於 5月底 (2017年臺灣大學土木之夜活動)進行頒獎。
以上各階段時程及結果,主辦單位得視情況予以調整並公告,但不另行個別通知,請參見活動相關訊息公告。
三、獎金
- 特優獎:新台幣100,000元,獎狀乙只。
- 優等獎:新台幣50,000元,獎狀乙只。
- 佳作獎:新台幣30,000元,獎狀乙只。
- 其餘入圍決選者:獎金各5,000元,獎狀乙只。
(特優、優等、佳作獎項之獲獎組內每人乙只或每組乙只獎狀,參賽個人得申請參賽證明)
四、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財團法人台大土木文教基金會、臺大土木校友聯誼會。
五、注意事項
- 參賽者保證報名表內資料均為真實無造假,倘若有資料不實或資料不完整、通訊方式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參賽者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無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亦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狀況發生時,參賽者應負所有相關責任。
- 參與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地址、電話、住址均為主辦單位為執行本活動及推廣相關促銷或宣傳活動所蒐集,主辦單位得使用處理該個人資料,作為本次或未來相關活動告知、活動聯繫、廣告宣傳、得獎通知等使用。參賽者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或活動執行單位,經檢覈本人無誤後,刪除其於本活動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刪除後即視為退出本活動,其相關之權利與資格亦同時取消,不得再要求回覆。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與活動。於活動網頁上傳個人資料或參與票選活動於網頁填寫個人資料送出後,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運用其個人資料。
- 凡報名參賽之作品,皆可於截止時間內取消參賽,逾截止時間後則不得要求取消。
- 報名參賽視同獲得被拍攝對象同意,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如有造成第三人任何損失,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主辦單位任何損失,參賽個人或團隊需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 參賽影片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之規定,並不得涉及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若影響主辦單位有形或無形之權益,則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蒙受損害者,則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 微電影內容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
- 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合法著作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 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如致主辦單位蒙受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 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進行任何公開播送、重製編輯、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或其他智慧財產商業利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 本活動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得獎者應於獲得得獎通知時,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之相關原始檔案,若得獎者無法提供、規格不符或拒絕提供時,則視同參賽者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其得獎資格。
- 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個人相關領獎資訊或文件,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該獎位不予遞補,未得獎者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 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出席頒獎典禮活動,若未出席頒獎典禮得視同取消得獎資格,該獎項以從缺論。
-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者,得獎人需統一造冊並交付身分證影本,超過2萬元(含)者,本國人及外籍人士(住滿183天)依法代扣10% 稅金,主辦單位得依稅法規定寄發扣繳憑單給得獎人,得獎人若不願意配合提供相關領獎所需個人資料或文件,則視為自動棄權。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刪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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